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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開招標

公開招標(採購金額新臺幣150萬元以上,最低標)(112.1版)

公開招標表格

程       序

相   關   作   業

辦理單位

請購

1.網路請購核銷系統填寫請購單(請購申請-先請購後核銷)或擬稿簽呈

請購單位

2.規格明細表(參閱工程會訂頒-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)

3.購案說明書(112.11版)

4.廠商報價單(需蓋公司大小章或發票證明章)

準備招標公告

研擬招標文件及公告稿後陳核、登入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(第1次公告至少11日)

事務組

通知開標

通知主計室監辦、通知請購單位會辦、通知秘書室監辦(新臺幣500萬以上)

事務組

訂定底價

提出底價之預估金額及分析

請購單位

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

事務組

等標

第1次公告投標廠商未達3家,需再辦理第2次公告

事務組

開標

資格審查。(部分案件由請購單位共同審查)

事務組

規格審查

請購單位

填寫開標紀錄

事務組

決標

未得標廠商退押標金、得標廠商交保證金、填寫決標簽、登入政府電子採購網辦理決標公告

事務組

履約管理

驗收期限

  1. 無初驗程序者,於廠商交貨日起30日曆天前通知事務組完成驗收
  2. 有初驗程序者,於廠商交貨日起30日曆天辦理初驗,並作成初驗紀錄。初驗合格後,應於20日曆天前通知事務組完成驗收
  3. 若採分期付款者,由請購單位於廠商履約交貨時先行辦理查驗合格後付款,全案履約期限到期後,通知事務組辦理驗收

驗收內容

  1. 請購單位確認廠商是否逾期
  2. 任何設備採購如未事先聲明核准,交貨驗收都應為新品
  3. 查廠商交貨之數量、廠牌、規格、型號等是否符合契約(招標規範/規格書)規定,若不符則應要求廠商即時改進
  4. 要求廠商提交相關試驗報告或證明文件者,應審核文件是否符合契約規定,文件如為外文,請提供中文譯本或加註中文名稱
  5. 廠商須負責設備安裝及測試者,完成後應出具安裝測試報告(加註完成日期)
  6. 廠商須辦理教育訓練者,完成後應出具教育訓練證明(參訓照片或簽到表,加註辦理日期及時數)
  7. 檢附以下文件(依個案而定),通知事務組辦理正式驗收

(1)廠商履約完成通知書

(2)照片1式2份(需清楚可辨視廠牌、型號)

(3)現場安裝測試報告

(4)契約規定之其他給付憑證文件

(5)其他:教育訓練簽到表、保固證明書。

請購單位

驗收

通知主計室監驗、通知請購單位會驗,通知保管組會驗(提供財產增加單),通知秘書室監驗(新臺幣500萬以上)

事務組

填寫驗收紀錄

填寫結算驗收證明

核銷

填寫支出憑證黏存單及財產增加單,檢附請購、開標及驗收文件

事務組

退履保金

通知廠商退還履約保證金、繳交保固保證金(依個案而定)

事務組

退保固金

保固期滿填寫退還保固保證金申請書(依個案而定)

請購單位